MSDS16-2560Q
發布時間:2016.03.26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噴碼機
16-2560Q
頁數 : 1 / 8
版本 : GHS (CN) 中文(簡體)
版本號 : 3.02
發行日期/ 修訂日期 : 8/8/2014.
上次發行日期 : 2/14/2014. (3.01)
第一部分 物質/製劑及公司/企業標識
1.1 產品標識
產品名稱 : 16-2560Q
產品代碼 : 產品代碼: 16-2560Q, 16-2560Q4
1.2 物質或混合物相關的確定的用途和使用防止建議
物質用途 : 工業應用: 用於連續噴墨過程中使用的油墨。
第二部分 危險性概述
2.1 物質或混合物的分類
化學品分類和標記全球協調體係(GHS)的分類
Flam. Liq. 2, H225 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Skin Irrit. 3, H316 引起輕微皮膚刺激。
Eye Irrit. 2A, H319 引起嚴重的眼睛刺激。
毒性不明的成分 : 混合物中由毒性未知的組分組成的比率: 18.8%
生態毒性不明的成分 : 混合物中由對水生環境毒性未知的組分組成的比率: 18.8%
2.2 標簽要素
化學品分類和標記全球協調體係(GHS)標簽要素
危險。 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引起嚴重的眼睛刺激。 引起輕微皮膚刺激。 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暈。 [
預防措施] 避免吸入蒸氣。 戴防護眼鏡、防護麵罩。 遠離熱源、熱表麵、火花、明火及其他點火源。禁止吸煙。
[事故響應] 如吸入: 如果感覺不適,呼叫中毒控製中心或就醫。 如果眼睛刺激持續: 就醫。 [貯存]
保持容器密閉。 在通風良好處儲存。 [廢棄處置] 沒有。 16-2560Q GHS (CN) 中文(簡體) 版本: 3.02 頁數:2/8
危險成分 : 1) 2-丁酮
2) 四丙基溴化銨
ANSI Z129.1-2006 標簽要素
急救概述 :
2.3 其他危害
不導致分類的其他危險 : 無。
第三部分 成分/組成信息
物質/製劑 : 混合物
產品/成份名稱 CAS # % 化學品分類和標記全球協調體係(GHS)的分類
1) 2-丁酮 78-93-3 45 – <55 易燃液體 – 2
嚴重眼睛損傷/眼睛刺激性 – 2A
特異性靶器官係統毒性一次接觸 (麻醉效應) – 3
2) 乙醇 64-17-5 5 – <10 易燃液體 – 2
嚴重眼睛損傷/眼睛刺激性 – 2A
3) 四丙基溴化銨 1941-30-6 1 – <3 皮膚腐蝕/刺激 – 2
嚴重眼睛損傷/眼睛刺激性 – 2A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4.1 急救措施說明
眼睛接觸 : 立即用大量水衝洗眼睛,並不時提起上下眼瞼。 檢查和取出任何隱形眼鏡。
連續衝洗至少十分鍾。 尋求醫療救護。
吸入 : 將患者轉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保持利於呼吸的體位。 如果仍懷疑有煙存在,
救助者應當戴適當的麵罩或獨立的呼吸裝置。 如沒有呼吸,呼吸不規則或呼吸停止
,由受過訓練的人員進行人工呼吸或給氧。 如使用嘴對嘴呼吸方法進行救助,
可能會對救助者造成危險。 尋求醫療救護。 如有必要,呼叫中毒控製中心或就醫
。 如失去知覺,應置於康複位置並立即尋求醫療救治。 保持呼吸道暢通。
解開過緊的衣服,如領口、領帶、皮帶或腰帶。 在火災時吸入分解產品後,
症狀可能延遲才出現。 受到暴露的患者須醫療觀察 48小時。
皮膚接觸 : 用大量水衝洗受汙染的皮膚。 脫去受汙染的衣服和鞋子。 如果出現症狀,
尋求醫療救護。 衣物重新使用前應清洗。 鞋子在重新使用前應徹底清洗。
食入 : 用水衝洗口腔。 如有假牙請摘掉。 將患者轉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
保持利於呼吸的體位。 如物質已被吞下且患者保持清醒,可飲少量水。
如患者感到惡心就應停止,因為嘔吐會有危險。 禁止催吐,
除非有專業醫療人士指導。 如發生嘔吐, 應保持頭部朝下以避免嘔吐物進入肺部。
尋求醫療救護。 如有必要,呼叫中毒控製中心或就醫。
切勿給失去意識者任何口服物。 如失去知覺,應置於康複位置並立即尋求醫療救治
。 保持呼吸道暢通。 解開過緊的衣服,如領口、領帶、皮帶或腰帶。
4.2 最重要的症狀和效應,包括急性的和延遲的
潛在的急性健康影響
眼睛接觸 : 引起嚴重的眼睛刺激。
吸入 : 可抑製中樞神經係統 (CNS)。 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暈。
接觸分解產物下會導致健康危險。 暴露後,嚴重的影響會延遲才出現。
皮膚接觸 : 沒有明顯的已知作用或嚴重危險。
食入 : 可抑製中樞神經係統 (CNS)。 刺激口腔、咽喉和胃。
過度接觸征兆/症狀
眼睛接觸 : 不利症狀可能包括如下情況: 疼痛或刺激 流淚 充血發紅
吸入 : 不利症狀可能包括如下情況:
惡心嘔吐
頭痛
瞌睡/疲勞
頭暈/眩暈
意識不清
皮膚接觸 : 沒有具體數據。
食入 : 沒有具體數據。
4.3 需要任何即時的醫療關注和特殊處理 16-2560Q GHS (CN) 中文(簡體) 版本: 3.02 頁數:3/8
對症處理 在火災時吸入分解產品後,症狀可能延遲才出現。 受到暴露的患者須醫療觀察 48小時。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5.1 滅火介質
適當的滅火介質 : 使用化學幹粉、CO2、霧狀水或泡沫滅火。
不適當的滅火介質 : 禁止用水直接噴射。
5.2 從物質或混合物產生的特殊危害
來自物質或混合物的危害 : 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 在燃燒或受熱情況下,會導致壓力增加和容器破裂,
隨後有爆炸的危險。 溢出物流入下水道會產生著火或爆炸危險。
有害的熱分解產物 : 分解產物可能包括如下物質:
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
氮氧化物
鹵化物
金屬氧化物
5.3 對消防員的建議
消防人員的特殊防護設備和防範措施 : 如有火災,撤離所有人員離開災區及鄰近處,以迅速隔離現場。
如果有任何人身危險或尚未接受適當培訓時,不可采取行動。
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將容器從著火區域移開。 用霧狀水冷卻暴露於火場中的容器。
消防人員特殊防護設備 : 消防人員須穿戴適當的防護設備和帶有保護整個麵部的正壓自給式呼吸裝置 (SCBA)。
消防員的防護服(包括頭盔、防護鞋和手套)符合歐盟標準EN469
將對化學事故提供一個基本水平的防護。
第六部分 泄漏應急處理
6.1 人身防範、保護設備和應急程序
對於非緊急反應人員 : 如果有任何人身危險或尚未接受適當培訓時,不可采取行動。 疏散周圍區域。
防止無關人員和無防護的人員進入。 禁止接觸或走過溢出物質。 切斷所有點火源
。 危險區域禁止火苗,吸煙或火焰。 避免吸入蒸氣或煙霧。 提供足夠的通風。
通風不充足時應戴合適的呼吸器。 穿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
對於緊急反應人員 : 如需穿戴特殊的服裝來處理泄漏物,請參考第8部分關於合適的和不合適的物料的信息
。 參見“非緊急反應人員”部分的信息。
6.2 環境防範措施
避免溢出物擴散和流走,避免溢出物接觸進入土壤、河流、下水道和汙水管道。 如產品已經導致環境汙染(下水道,
水道,土壤或空氣),請通知有關當局。
6.3 抑製和清潔的方法和材料
小量泄漏 : 若無危險,阻止泄漏。 將容器移離泄漏區域。 請使用防火花的工具和防爆裝置。
如果溶於水,用水稀釋並抹除。 相應的,如果不溶於水,
用一種惰性的幹燥物料吸收並置於合適的廢棄處置容器中。
經由特許的廢棄品處理合同商處置。
大量泄漏 : 若無危險,阻止泄漏。 將容器移離泄漏區域。 請使用防火花的工具和防爆裝置。
從上風向接近泄漏物。 防止進入下水道、水道、地下室或密閉區域。
將濺出物衝洗至廢水處理工廠或者依照下述方法處理。 用不燃吸收劑如沙、土、
蛭石、矽藻土來控製收集泄漏物,並裝在容器內,以根據當地的法規要求處理。
經由特許的廢棄品處理合同商處置。
被汙染的吸附物質可呈現與溢出產品同樣的危險。
6.4 其他部分的參照
參見第8部分的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信息。 參見第13部分的其他廢物處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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